《四川禄宏商品现货市场仓单管理办法》
为保障四川禄宏商品现货市场(以下简称“本市场”)现货交收业务的正常进行,加强仓单管理,根据《四川禄宏商品现货市场现货交易规则》以及其它由本市场制定并公布的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业务规则中定义的术语应适用于本办法。
为保障四川禄宏商品现货市场(以下简称“本市场”)现货交收业务的正常进行,加强仓单管理,根据《四川禄宏商品现货市场现货交易规则》以及其它由本市场制定并公布的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业务规则中定义的术语应适用于本办法。
为规范四川禄宏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市场”)组织的商品现货交易活动和其他市场活动,保护相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制定本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
为规范四川禄宏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市场”)的交易活动,维护本市场业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四川禄宏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现将商务部《关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而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公约交易的机构和市场的基本情况汇总,于6月10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建处;对市场有变相期货交易行为的要对照整改内容,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并将修改后的市场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交易规则等管理文件于8月30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建处。